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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信息公开指南



来源:发表时间:2017-05-19

成都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信息公开指南

  为了深入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特编制了本校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,需要获得本校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本指南。

一、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

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请参看本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。

二、获取方式

 (一)主动公开
1
、主动公开程序 
1
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时,由起草或拟稿单位提出公开属性建议。
2
、报审签领导确定信息公开属性。
3
、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规范整理信息内容。
4
、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。
2
、主动公开时限
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,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3
、主动公开方式 
新闻媒体,门户网站,便民资料
4
、主动公开查询地址 
温江区科兴路东段666
5
、主动公开查询网址

http://gk.chengdu.gov.cn/enterprise/detail.action?id=165456&tn=0

 (二)依申请公开
1
、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 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。下列信息不予公开: 
  1、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;  
  2、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;  
  3、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;  
  4、法律、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。
2
、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 
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:
  1、属于公开范围的,明确公开时间、公开场所、公开方式,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。需延长公开期限的,应说明延长的理由;
  2、属于不公开范围的,说明理由; 
  3、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,指引告知申请人;
  4、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,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,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;
  5、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;
  6、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,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、补充。
3
、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 
  1、申请人可以采用信函、电报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,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,可委托他人申请;
  2、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,在政府门户网站上(www.chengdu.gov.cn)填写并提交电子版《申请表》;
  3、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
  4、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
三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

机构名称:成都师范学院附属学校
办公地址:温江区科兴路东段666
办公时间:09:00-12:0013:00-17:00
联系电话:028-82642798
传真号码:无
邮政编码:611130
电子邮箱:410502311@qq.com(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为确保你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,请直接通过"成都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"http://gk.chengdu.gov.cn/openApply/add.action提交)

四、投诉方式及程序

 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向本校进行投诉。(具体内容请参看信息补充公开-监督投诉部分)
 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级政府监察部门举报。
 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《规定》的具体行政行为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。


 

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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